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保险理赔 > 交强险 > 交通肇事逃逸属交强险赔付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属交强险赔付范围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190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该条已明确规定了肇事逃逸属于交强险责任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仅对“机动车逃逸不明”和“逃逸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两种情形承担垫付责任。

对于逃逸车辆的承保公司明确的,保险公司仍然要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澄清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真实含义,也将终结保险公司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于肇事逃逸互相踢皮球的局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交通肇事逃逸属交强险赔付范围”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车辆损失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