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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交强险常识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43

1、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也就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有什么保险责任?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则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最新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容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赔偿限额为前三顶的10%。

4、保险公司如何垫付与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接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后,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注意,只在限额内垫付医疗费,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5、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打官司的诉讼费用。

6、交强险保险期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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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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