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未投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被判在保险限额内担责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48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出借未投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被判在保险限额内担责”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来源:山东工人报
张军开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骗保1万余元。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张军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损失。
张军有一辆夏利车并投了保。2008年12月30日晚,张军驾驶夏利车与刘建军(另案处理)驾驶的奇瑞车在昌平区兰各庄村路边制造交通事故,向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淀区支公司申请理赔,骗得保险理赔款2758元。
去年5月5日晚,张军又同伙马建、王辛(均另案处理)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他开着夏利与两人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在昌平区回龙观相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得保险理赔款8960元。保险公司发现此事有诈后报案,张军准备离开时被当场抓获,赃款现已起获并发还被害单位。法院审理认为,张军故意造成事故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法庭鉴于张军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出借未投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被判在保险限额内担责”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100%实名审核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
为了更好的服务体验,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