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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赔偿
发表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103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

    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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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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