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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之车辆自燃险
发表时间:2012-11-24 浏览次数:33

自燃损失险的负责范围是因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1、保险责任

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保额如何确定

保险金额是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的。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2007年5月,2009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

需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投保车辆为二手车,一定要按车辆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否则即使保高了,出险也不会按照高者赔偿的。

3、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4、常见除外责任:

问:我的车在长途中直接人工加油引起车辆着火,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答:自燃损失险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意外事故的起因是由于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对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还有一点:在冬季曾经发生过因低温车辆不能启动,司机高温烘烤油箱导致汽车起火,这种做法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定而不属于自燃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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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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