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 > 交通法规 > 不服交警判罚倒车撞死对方妻子
不服交警判罚倒车撞死对方妻子
发表时间:2013-08-31 浏览次数:292

梧州律师说法:

8月27日晚,龙岗区横岗街道安良路与安兴路路口,两辆小汽车发生擦碰,车主付某不满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倒车轧死另一方车主的妻子陈某君。昨日下午,记者从龙岗警方了解到,该案目前以“故意杀人”立案,已从梧桐派出所移交至龙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付某已被警方送到看守所关押。

交警刚离开,惨剧就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在龙岗公安分局梧桐派出所视频监控室看到了事发全过程。事发地点位于安兴路安良路交叉路口,从最初两车发生擦碰到最后演变成恶性撞车杀人事件,整个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

27日20时15分,一辆斯巴鲁越野车和一辆花冠轿车沿安兴路南行,先后右转弯进入安良路时,斯巴鲁车身从外侧超车插入花冠车头前,车身右侧与花冠轿车相撞。双方共3人下车,站在路边理论。

20时45分,两名保险公司人员到场。21时11分,一名交警到场,8分钟后驾车离去。警车离开现场约1分钟,视频录像显示为21时20分,斯巴鲁车起步前行几米远,停下,突然快速倒驶,将一名女子撞倒,同时将停在原地的花冠轿车撞得倒退了四五米远。

肇事者自称是撞对方车辆

监控视频显示,21时28分,救护车赶到现场。但警方称,受伤女子当场已经不治身亡。

据市交警局通报:粤bb169n号小客车(斯巴鲁)与粤bzm246号(花冠)小客车发生擦碰交通事故,交警接警后到达事故现场,得知双方均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双方均接受“快处快赔”让保险公司协调处理,随后交警离开现场。在双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过程中,车主付某突然驾车,猛然倒车,致使女子陈某君与粤bzm246车头碰撞,造成其当场死亡、车辆损坏。

当事人陈某冲向龙岗警方报案,称该案为故意杀人案。梧桐派出所侦办此案,初步调查结果为,男子付某(33岁,河北承德人)不服交警认定其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故意倒车撞击对方事故车辆,致使车主夫妻一死一伤。死者陈某君,女,40岁,广东普宁人。犯罪嫌疑人付某已被抓获。

昨天下午,龙岗警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肇事者付某几次口供都不一致,最开始称自己挂错挡,后来又承认是自己因为不服交警事故责任认定,故意用车去撞对方车辆,但坚决否认自己故意撞人。警方称,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

目击者保险公司职员赖某告诉记者,当晚他接到事主陈某冲的车险报案电话,于20时45分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工作经验,他认为付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付某不接受,坚持叫交警处理。交警到场后,判定付某驾车行驶在弯道的外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应负全责。付某当场表示不服,要求还是让保险公司协调处理。

据赖某陈述,交警离开现场后,付某说车辆堵路,他要把车停到前方路边,便启动车辆前行了几米远,陈某冲夫妇立刻走到自己的车头前查看车辆受损情况,这时那辆斯巴鲁车却快速倒驶,左后轮轧住了陈某君的腹部,左前轮轧住了陈某冲的脚部,陈某冲拔不出脚,但看见妻子被轧在车轮下,他高声大喊“救命”。

当时周围路人都忙着救人,付某下车后却说:“这是交通事故,立即报交警。”赖某认为自己无法判断付某是否故意撞人,但是他强调:“车辆已经往前走了几步,不换成倒挡是不会后退的!”

深圳交警李广群在28日的微博中称:“昨天(27日)晚上接到龙岗交警的电话,得知此事,内心感到非常的不解,更感到痛惜。斯巴鲁车主哪里来的戾气啊?即使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有救济渠道,最后却因为自己的冲动和疏于观察、不按操作规范驾驶付出更大的代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不服交警判罚倒车撞死对方妻子”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驾驶知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3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更多分类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