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 > 交通法规 > 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282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05]371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适应新时期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我部决定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制度,开展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目标

培训工作遵循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列入国家和我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的培训,2007年开始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任职培训制度。

二、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建设新理念和关键技术,项目管理前沿理论和新方法,国内外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践经验(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和形式

培训对象主要是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也可以参加。

培训采取短期、脱产,以讲座为主,交流与研讨为辅的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将记入部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结业证明。

四、2005年培训工作安排

今年拟安排两期培训,培训对象以2005年新开工和2006年拟开工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人(一期)和技术负责人(二期)为主。时间初步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每期培训时间5天。

五、培训的组织工作

培训工作由我部公路司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负责,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五年十月八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驾驶知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0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更多分类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