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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严禁携带的危险品
发表时间:2011-03-31 浏览次数:28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10类36项数千种物品属禁止旅客携带上车的危险品。主要有:

1.爆炸品:如雷管、导火索、炸药、子弹、鞭炮、发令纸等;

2.氧化剂:如氯酸钠、高氯酸钾、潭粉精、硝酸铵化肥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氧气、氢气等;

4.自燃物品: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油布及其制品等;

5.温水自燃物品:如金属钠、镁、铝、电石粉等;

6.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香蕉水、油漆等;

7.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松香、铝粉、镁粉、火柴等;

8.毒害品:如砒霜、氰化钠、磷化锌、敌敌畏、滴滴涕农药等;

9.腐蚀性物品:如硝酸、硫酸、盐酸、酸、磷、溴、双氧气、烧碱、苛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如磺131、磷32、h3气体、氧化铀、夜光粉、独居石、沥青、铀矿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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