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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具备哪些情形对取得子女抚养权更有利呢?变更子女抚养权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收集证据的方式有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类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四类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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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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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甲乙离婚时已经判决确定抚养权,现因被告甲的生活条件限制,且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原告乙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但其要求被告一次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由于被告没有固定收入,被告的收入标准只能按当地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被告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应以收入的20%为宜,且被告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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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婚姻法解答八
【问题】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经育有一子一女,现在双方准备分开,请问在同居关系期间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应如何抚养?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应当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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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父母双方爱情的结晶,当父母因各种原因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往往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那么抚养权的争夺有哪些法律依据呢?在实践中法官又是如何把握的呢?今天本律师就把自己代理相关案件的经验跟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把握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抚养权的归属主要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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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变更的程序怎么走?怎么办理抚养权的变更?子女抚养问题是影响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子女抚养问题争执不休,从而引发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逐年递增。以下就由济南靳律师为您详细介绍抚养权变更的法律知识。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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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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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刘夏怡律师提醒广大朋友,若在离婚中孩子抚养权出现纠纷时,可参照以下几种情况,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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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如果都有意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如不能协商一致,也就只能由法院判断,但是起诉由法院判决的话需要双方提交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本文在这里为您介绍的便是证据如何收集,以及关于孩子抚养费如何要求的问题,以供您参考。 一、如何收集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 首先,收集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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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归女方的7种可能情况: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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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对同居并未明令禁止,但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此而导致的纠纷受法律约束和调整,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较为常见,同居关系结束导致的子女抚养纠纷纠纷逐年上升,应引起社会重视,下面由本文为您介绍同居期间对子女抚养处理方法。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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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婚外情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婚外情会带来非婚生子女的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能否上户口?如果出现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纠纷,应该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相信这是许多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母所关心的问题,因实践中不少人对非婚生子女都是抱有歧视的态度。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能否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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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所以,如何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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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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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一、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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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继子女间的关系因形成事实抚养关系而成立,能否协商解除呢?,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有明确的批复,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 (1988年1月22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7)沪高民他字第9号《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请示》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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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了高位截瘫丧失了劳动能力。孙某知道此情况后和张某商议让孩子跟随孙某共同生活,但是张某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全部精神支柱,没有了孩子的陪伴无法生活,所以坚决不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孙某。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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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何谓继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是指子女对父母一方后婚的配偶的称谓;继子女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其前婚中所生子女,是相对于现行婚姻中夫妻另一方而言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其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由共同生活的法律事实形成的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二是直系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仅是一种伦理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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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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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二)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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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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