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
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五大疑虑
夫妻离婚以后,抚养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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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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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为争夺孩子的起诉书怎么写
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谈到离婚,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协议离婚,方便快捷,俩人达成共便可以轻松离婚,如果因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财产分割等……不能协商解决的,就需要想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依法判决,接下下来律咖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离婚为争夺孩子的起诉书怎么写 ? 案件回顾: 本人想与老公离婚,双方都要孩子(孩子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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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大林,1981年出生,2004年3月结婚,同年育有一子小林。2009年大林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小林由大林抚养,女方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后来双方又协议变更为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现在大林患上溃疡性结肠炎,暂时失去工作。现前妻要求大林支付抚养生活费?咨询如何办? 律师解答: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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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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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北京离婚律师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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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分居后小孩如何抚养
原被告为同居关系,同居后生育一子,现同居关系破裂双方均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关于同居关系分居后小孩如何抚养的问题,我国有如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参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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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子女由女方抚养
只有提供以下证据,北京离婚律师法院才会将子女判由女方抚养: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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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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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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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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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赢变更抚养关系的官司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无有影响?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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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 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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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中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权变更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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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遵循以下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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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非亲生子女赔偿
女儿非原告范某亲生事实,应当认定为是侵权行为。在欺诈性抚养关系中,侵权人应该承担赔偿精神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赔偿数额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充分考虑被告郑某的经济能力,保障子女有一个较为良好的生活环境。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被告隐瞒女儿非原告亲生事实,应当认定为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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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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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孩子抚养权应考虑的因素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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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生活中的法律法律问题
所以…也不能说是让你小心点吧,反正就告诉你有这么个事。 (参见《刑法》17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假一赔十】如果双方自愿平等订立合同,假一罚十是可以有效的。 (参见《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1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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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如何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我们婚姻法律师网在办理这一类案件时,首先明确的是,在离婚时,应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明确、具体地载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这样就为我们以后的执行创造了合法的条件。其次我们从子女的利益出发,会建议双方及法院在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面,采取先给子女抚养费,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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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生子引发抚养权纠纷代孕生子抚养权归谁
案情:代孕生子引发抚养权纠纷 厦门一企业主张某的孩子因车祸不幸死亡,求子心切的张某经中介找到了晓玲(化名)为其代孕生子。张某每月支付晓玲生活费1.5万元,先后累计达20余万元。 2012年3月,晓玲生下了非婚生女。但事后,晓玲拒绝将孩子交给张某夫妇抚养。在多次沟通无效后,张某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晓玲于是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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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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