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
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增加 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王律师,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十楼,位于投资大厦旁边,广电大厦对面。公交站点“投资大厦(东行)”,“广电大厦(西行)”;地铁站点有“福田”站1出口(出口即是),“购物公园”站b出口往深南大道方向行走四百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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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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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王律师,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十楼,位于投资大厦旁边,广电大厦对面。公交站点“投资大厦(东行)”,“广电大厦(西行)”;地铁站点有“福田”站1出口(出口即是),“购物公园”站b出口往深南大道方向行走四百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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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以流产协议为由拒付抚养费法院判决男方履行抚养义务 一对恋人未婚先孕,匆匆结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分居的同时还签订了流产协议,约定女方刘某尽快去医院做人工流产,男方王某先补偿女方刘某5万元,流产后再补偿5万元。但刘某最终将腹中胎儿生了下来,孩子的父亲王某以双方已经签订流产协议为由,不肯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幼女的母亲一怒之下代替女儿将男方告上了法院,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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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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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当事人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用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 有种观点认为,该约定实际上是排除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且是带有人身性质的义务,所以不能用协议来排除,否则无效。 笔者认为,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抚养义务包括多方面,既包括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也包括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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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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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约定魏某不支付女儿抚养费的约定只对张某与魏某具有法律效力,但只能约束张某与魏某,却不能限制和剥夺子女要求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定权利。 本案涉及的是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否影响子女要求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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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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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有关问题
支付子女抚养费是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当事人应该掌握有关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数额、支付方式等常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这一问题。 1、子女的抚养费内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确定抚养费的依据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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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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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费如何承担?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费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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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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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非亲生,离婚后能否追索抚养费
唐某与付某相识恋爱,同年12月生一子取名唐小鸣(化名),随后结婚。一段时间后,唐某发现付某与他人有婚外性行为,于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唐小鸣由付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唐某所有,由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后唐某发现儿子非自己亲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付某返还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因受欺诈而给付的抚养费共计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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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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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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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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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法律问题探讨
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标准是一个相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将上述规定,作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造 成抚养费给付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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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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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哪些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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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支付问题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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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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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2005年10月,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结婚,2007年初生育一女。生育后,张某一直未上班,专心在家照顾女儿。此后,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并于2010年5月起开始分居,王某从家中搬出,另外租房生活;张某与女儿共同生活,每月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1000余元度日。张某多次要求王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起诉到法院。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与张某并未离婚,所以张某不能提起抚养费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800元。 评析: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可见,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张某以与妻子有矛盾为由拒不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因此,未成年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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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 (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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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寄养护理院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
83岁高龄的毛阿婆育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本该儿孙绕膝、颐养天年,却因老人早年将房产赠与了三儿子。不久,老伴去世,她一直与三儿子共同生活。2012年2月,毛阿婆被医院诊断为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出院后,三儿子不愿继续与其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则提出要重新分配父母财产,否则不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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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是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根据香港的《婚姻法律程序及产业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庭在判决子女抚养费金额时,除照顾负责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能力外,亦会考虑以下因素: (1)子女的经济需要; (2)子女的收入、谋生能力、财产及其他经济来源; (3)子女的健康状况; (4)该家庭在婚姻破裂前所享有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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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抚养费如何给付?
私生子即法律所称的非婚生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需要负担非婚生子的抚养费,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一般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可以参照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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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否豁免一方的抚养费
刘某与李某于2003年元月结婚,2003年10月生有一女圆圆,后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05年3月在离婚登记处协议离婚,并签有离婚协议。在协议中二人约定:孩子圆圆由男方刘某独立抚养,李某无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009年元月,刘某由于收入减少,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遂以圆圆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圆圆的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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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判定后能否请求变更
子女抚养费判定后能否请求变更? 【案情介绍】 小何今年34岁,8年前与前夫在老家宁波离婚,法院把他俩儿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小何则每月支付8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4年前,小何只身来到上海,在虹口区的一家酒店打工。小何向记者承认自己是个有“野心”的人,当初就是嫌前夫没出息才选择跟他离婚的。而她也凭着自己的刻苦,半工半读考出了会计上岗证,一年半前在该酒店担任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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