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和孩子该怎么分配
我与丈夫准备协议离婚,我们无房无车,有5万财产,另外有2万是我出嫁时的嫁妆,请问这个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否可以分得财产,我们有1个两岁多的孩子,如果孩子归他,那么我需要给抚养费吗?
邵阳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按照你的情况,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嫁妆2万元,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归男方,你应该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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