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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发表时间:2005-04-27 浏览次数:36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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