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收养效力 > 收养的拟制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
发表时间:2011-11-26 浏览次数:206
收养的效力 ,是指因收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而导致的相应的法律后果。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收养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新亲子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产生,而原亲子关系归于消灭。它不仅涉及到养父母、养子女及其生父母关系,而且还涉及到养父母养子女与其他近亲属的关系。收养的效力分为拟制效力和解销效力两个方面。

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产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系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收养法》第23条第1款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1、对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拟制效力

(1)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收养法》第16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3)互负抚养、赡养的义务

(4)互享继承权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的关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收养的拟制效力”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收养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8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