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及办理弃婴登报公告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8日)。各镇要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并将事实收养通告张贴到每个村(居)、组,要通过镇广播站宣传、讲解通告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居)妇女主任要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及时通知捡拾弃婴、儿的收养对象,凭申请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登记表》和《弃婴儿捡拾报警证明登记表》,于10月28日前到市事实收养登记办公室办理弃婴登报公告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第三阶段:准备材料阶段(10月29日至11月19日)。各镇村要根据事实收养调查摸底的情况,通知相关收养对象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协助把好关,对符合要求不需登报公告的,即可通知其亲自至市事实收养登记办公室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第四阶段:集中办理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0日)。此次集中办理事实收养登记的时间截至今年12月30日。因事实收养登记办公室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而临时设置的办事机构,12月30日后,该办公机构将撤销。今后公民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仍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事实收养登记的时间及工作方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