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因赡养费对簿公堂 法官坐炕头巧解纷争
发表时间: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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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茨榆坨法庭将一起赡养案件的庭审搬进了当事人家的炕头,并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圆满解决了该案。
81岁的原告马某系茨榆坨镇某村农民,与丈夫共养育两子三女,且均已成家。二十年前老伴去世后马某一直在两个儿子家轮流居住,2011年因赡养问题与长子金某发生纠纷,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马某将长子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给付赡养费70元,在被告及次子家轮流居住,期间提供粮煤油等,老人有病住院的费用由被告负担一半。
茨榆坨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老人已八十一岁且行动不便,决定到老人家中开庭。在老人长子家的炕头上,通过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最终圆满调解,双方就老人的生活、医疗等问题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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