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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211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请问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律师解答: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二)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三)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四)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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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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