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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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请问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律师解答: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二)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三)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四)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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