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处登记
协议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处登记
发表时间:2013-04-08 浏览次数:492

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需要登记才能生效吗?

离婚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时,必须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离婚双方已经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发给离婚双方当事人离婚证,收回并注销结婚证,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才最终确定。所以,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协议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5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