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人民法院一般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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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人民法院一般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财产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订立协议时,一方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在协议离婚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同时,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一方为了能够迅速离婚、或者其它原因作出的让步,不能认为是欺诈、胁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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