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协议离婚 > 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
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
发表时间:2012-08-20 浏览次数:445

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简化了协议,也提高了离婚效率。但同时也有一些状况,导致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而必须诉至法院: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未在国内办理的;

四、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