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的申请登记机关
协议离婚的申请登记机关
发表时间:2010-08-18 浏览次数:457

通过登记离婚这种途径实现离婚,需要得到国家相应机关的认可,才能产生既定的法律效力。那么,要想通过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实现离婚目的的人需要到哪个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呢?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因此,一般情况下,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特殊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这个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根据本行政区实际来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协议离婚的申请登记机关”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