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何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何法院管辖?
发表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4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何法院管辖?”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