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子有外遇 丈夫起诉离婚证据不足被驳回
发表时间: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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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满的婚姻,信任是维系的基石,猜疑则是摧毁婚姻的蛀虫。夫妻一旦相互猜疑,必定会损害正常的夫妻关系。近日,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天生桥法庭开庭审理这起丈夫因猜疑妻子有外遇的离婚案,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一审依法驳回原告郭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丈夫郭某与妻子沈某1999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俩相互关心,相互体贴,并于2002年11月24日生育一子,2004年12月21日生育一女。但这美好的日子却于2013年11月之后不复存在,互相猜疑对方有外遇而争吵不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急盼从婚姻枷锁中解脱出来的丈夫郭某,2014年6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近年来,夫妻俩分处异地打工,缺乏沟通,导致双方关系不和睦。原告怀疑被告与他人有关系,但缺乏证据,且被告愿意与原告相互沟通,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此,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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