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发表时间:2013-01-07 浏览次数:248

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签字就会生效吗?不登记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对婚姻关系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法律效力。所以,不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的,只成立不生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离婚协议书可以附条件、附期限吗?

离婚是一种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因为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能附条件也不能附期限。例如当事人约定,离婚后,另一方不得在2年内结婚或不得与某某结婚等,像这样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因此违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离婚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