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
其中“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
其中“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
其中“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下面提供离婚协议书一份以供参考:
离婚协议书
男方:王××,汉族,35岁,××省××县××乡××村人,住本村。
女方:李××,汉族,31岁,××省××县××乡××村人,住本村。
男女双方1998年7月20日结婚,2000年12月生一女孩王××,现就离婚事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婚生女王××跟随男方王××共同生活,女方李××每月给付生活费200元,以现金形式月初给付,男方保证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儿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女方负责接送。
夫妻共同财产中电视机一台(长虹25#),冰箱一台(新飞双门210l),洗衣机一台(海尔全自动)、组合音响一套、缝纫机一台归女方李××所有;组合家具一套(床、床头柜、大衣柜、梳妆台)、沙发一套、茶几一个、床上用品一套、厨具一套(包括锅、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烟机)归男方所有;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饰、化妆品、男方剃须刀等)归个人所有。无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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