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条件 >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判决离婚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判决离婚
发表时间:2014-01-20 浏览次数:455

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第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宣告失踪和死亡法律后果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无需再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即可与他人结婚;可以依照《继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方的遗产;在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前,该婚姻关系不存在;如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死亡宣告被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以下情况除外:(1)生存配偶再婚且再婚关系依然存在的;(2)生存配偶再婚后又离婚的;(3)生存配偶再婚后其再婚配偶又死亡的。

第二,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其合法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除非其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判决。离婚后失踪一方重新出现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第三,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缺席判决离婚的法律后果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其婚姻关系依法解除,除双方复婚外不存在夫妻关系恢复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判决离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9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