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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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女的,跟先生已经没有感了,她提出离婚,可是先生不同意,无奈下一直拖了一年了。法律上是不是三年分居就可以提出离婚的呀?最重要一个点,她们村征地所有房子都拆迁了,政府按排她们入住商品房,(房子还没分下来)这是女方老家,户主是女方的,有一个儿子户口跟女方。男是外省户口。所以请问,如果三年后离婚,房子又分下来了,是公共财产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分居两年就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随时可以提起的,是用不着分居三年才可以提出离婚的。房子如果是女方婚前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女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该房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
相关法律知识:
婚前财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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