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调解 > 外国离婚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
外国离婚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
发表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228

《民政部关于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效力的通知》规定:“ 1998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998年5月26日起施行。鉴于《规定》涉及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为此,请各地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按照《规定》要求审查,凡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当事人或其原配偶是大陆居民的,该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未经认可,或被裁定不予认可的,视该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发生效力后一年内提出。

因此您的申请已经超过期限,只能通过另诉的方式重新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外国离婚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