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程序 > 结婚离婚登记时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注意事项
结婚离婚登记时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79

问:户口属于集体户口的应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答:持集体户口的当事人也必须提交正本和复印集体户口封面和本人资料页,以便存档。若有的单位不提供正本给当事人,当事人可持封面和本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加盖印章。

问:许多人结婚喜欢挑好日子,若同一天来了很多人,民政部门怎样做到即来即办?

答:目前,有部分婚姻登记机关学习银行和公安部门的叫号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婚姻登记处安放叫号机,当事人来办理婚姻登记,采用取号等候的办法。若当天办理婚姻登记的人确实太多,婚姻登记员可以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提议他们改期办理。

问:户口簿和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

答:凡是当事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不一致的,均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到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更正一致后再予受理。但地址不同不在此列。

问:现役军人、武警也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才能结婚吗?

答:目前,现役军人、武警没有居民身份证,现时这类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可用军官证代替身份证。据了解,今后军人、武警都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已进行了制作的准备工作。10月1日起,对上述人员未领到居民身份证的,仍可用军官证代替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问:劳教人员如何申请婚姻登记?

答: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劳教人员,只要双方能够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就可以受理。但婚姻登记人员绝不能上门办理婚姻登记。

问:离婚登记要到哪里办理?

答:婚姻登记机关只受理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离婚登记。没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也没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当事人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结婚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如当事人一定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离婚登记要提供其他证明吗?

答:按新《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不需提供单位的介绍信,只要当事人符合条例规定所需证件和条件的随到随办。新《条例》实施后,各婚姻登记机关绝不允许再出现先让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再受理离婚登记的现象出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提供双方的结婚证。若结婚证丢失,当事人户籍本上婚姻状况的最终记载为与某人结婚,也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该户籍本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与结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或先补领结婚证再办离婚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结婚离婚登记时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注意事项”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1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