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程序 > 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登记离婚有哪些区别
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登记离婚有哪些区别
发表时间:2014-07-31 浏览次数:0

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登记离婚有哪些区别? 登记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就是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包括两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只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能通过登记程序来离婚。登记离婚在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对于诉讼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调解结果不同,就产生不同的离婚方式: 调解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即发给离婚调解书,这就是调解离婚。 判决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获取相关帮助请咨询普洱离婚律师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