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很多网友向本律师咨询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问题,经总结主要是以下一些法律问题,现以问答方式提供给各位法律咨询者。
1.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指一般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无度的限制,只要有暴力行为,不管有无后果,就构成家庭暴力。狭义的家庭暴力仅指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2.我国有无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止法?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启动立法。有关法律散见于各个单项法规之中。
3.构成家庭暴力要素有哪些?
答:一般包含:愤怒、伤害意图、伤害行为、伤害后果。
4.哪些人具备家庭暴力主体资格?
答:具有现有或者曾经有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恋爱关系等亲密关系的当事人都可具备家庭暴力主体资格。通常,家庭暴力防止法适用于家庭及其近亲属之间,但基于家庭暴力防止法的立法精神和主旨,对于具有同居、恋爱及其他亲密关系的相关者,可准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相关条款。
5.在哪些地方发生的暴力应纳入家庭暴力?
答: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原则上应以“家庭场所”为标准。其主要指当事人私人生活空间范围,不限于典型的家庭生活空间。例如,家庭成员在旅行途中相互之间发生的暴力当属家庭暴力。
6.常见家庭暴力有哪些类型?
答:身体暴力。指直接导致肢体疼痛或伤害的行为,主要有:推、掌掴、打、拉扯头发、咬、扭绞手臂、拳打脚踢、以物品攻击、烧、刺、射、投毒等,还包括强迫行为和人身限制。
性暴力。这是指违背另一个人的性意愿和性自主权强迫实施并导致性伤害的各种情形,主要包括:未经同意的性接触、剥削性或强迫性的性接触、攻击性器官、强迫观看与性有关的画面或行为、贬低受害人人格的性行为等。
精神暴力。指施以言语或非言语上的威胁,使他人心生恐惧而遭受心理伤害及生活在可能遭受暴力的阴影下的各种行为,主要包括:控制或限制交友,工作,外出,强迫孤立,关紧闭,强迫观看暴力画面或行为,胁迫、威胁伤害身体或他人,恐吓,威胁自杀,骚扰,伤害宠物,毁坏财物等方式致使受害者感受心理痛苦,还包括惯常性的矫化、丑化、贬损、羞辱、蔑视或者以其他方式伤害他人自尊心的行为。
7.我国的家庭暴力的含义是指哪些?
答:对此,我国持狭义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其界定为:“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8.我国是否有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答:已形成,散见《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民调解法》等
9.立法问题还是执法问题?
答: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的。如发生家庭暴力后,基层派出所不出警,草草了事,甚至存在偏见:认为“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所以,严格执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家庭暴力系列问答”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