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许琛 通讯员 粤妇权
家庭暴力亟待根治!近来,一连串的恶性家暴事件敲响了社会预防家暴的警钟,也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发生在家庭这个私密空间里的暴力事件正日益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
为了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昨天,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社长黄斌,和专家、网友一起面对面,运用集体智慧“问诊”家庭暴力,并开出了制度、法律和教育几大层面的良方。
家暴实例
母亲亲手把她交到老鸨手里
劳教所12%学员称曾遭家暴
王敏(化名),曾经是广东省女子劳教所的一名学员,因为吸毒,她几乎毁了自己的一生。沾染上毒品,并不是她最初的噩运。她的不幸是从父母离异时开始的,王敏的母亲因为不堪忍受丈夫的拳脚,带着她离开了家。虽然母亲性格也很暴躁,但王敏仍然在小心翼翼中长大成人。没想到,18岁生日刚过,母亲就亲手把她交到了一个老鸨的手里,全然不理会她的眼泪和反抗,王敏由此开始了被迫的卖淫生活。因为内心的恐惧,她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回家,害怕见到那个她称之为母亲的女人,甚至听到她的声音都会害怕得发抖……
王敏所在的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于日前专门进行了一个调查,该所的教育科科长陈艳红表示,在接受调查的200名学员里,79%以上的认为躯体暴力才属于家庭暴力,她们中12%的人都表示自己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家暴,但在回答“是否因此而走上违法道路”这一问题时,她们中的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说不清楚”。王敏就反问管教,自己的遭遇算不算家庭暴力,管教却犯了难。
家暴施暴者往往也是受害者
“母亲逼迫女儿去卖淫肯定是家庭暴力!”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心理医生胡慎之认为,王敏母亲强迫她卖淫的行为已经从躯体到精神上都对王敏造成了伤害,是个典型的家庭暴力个案。与对施暴者一边倒的批评不同,胡慎之指出,有家暴倾向的施暴者,首先一定是个受害者。一个长期经受暴力的人,在心理上需要用一些防御方式去消除受暴的恐惧和无力感,而他们采用的方式,恰恰就是与攻击者相同的方式。研究表明,很多儿童在遭受或者目睹了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后,长大后更容易成为施暴者。
胡慎之说,如果受暴者能够认识施暴者发生暴力的心理原因,给予对方更多的自尊、自信的心理补偿,很多暴力行为是可以被化解和避免的。所以,他建议,在法律干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同时,如果能够及时加入心理咨询的帮助,可以从根源上更好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法律约束的效果也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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