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温州4月7日消息(记者张国亮) 继去年6月温州龙湾法院发出浙江首张“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人身保护令)之后,温州两级法院近日又在浙江率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将在温州全面推行。
据温州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设在法院民事审判庭,一般由数名女性法官或熟悉妇女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同时邀请地方妇联干部作为特邀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中院、瑞安、龙湾等法院4月份已经成立该合议庭,其他法院也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成立。
合议庭主要职责是在审理离婚、离婚后损害赔偿、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等四类重点民事案件中,运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措施,加强司法保护,并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相应民事制裁。对于抚养、探望权、监护权、同居关系等十类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对家暴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实施司法救助。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情形,以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此外,合议庭还注重加强与温州市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审判工作,延伸保护职能,完善反家庭暴力社会工作网络。瑞安等法院还建议当地政法委协调各职能部门出台反家暴工作机制,要求在各公安派出所和110报警中心确定反家暴联络员,在各律师事务所确定反家暴维权律师,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抓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温州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