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纲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阐述
1、我国家庭暴力现状
2、妇女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因分析
二、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
1、建立完善的妇女立法体系
2、形成一个严密的妇女权益之网
3、女性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
4、消除家庭暴力必须要标本兼治
三、杜绝和惩治家庭暴力的对策
1、提高法律意识
2、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3、营造良好的社会尊重妇女的氛围
摘要: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关键词:
家庭暴力 法律措施 危害 成因 对策
【 正 文 】
女人是生理上的弱者。莎士比亚的“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的名言在男女生理比较上有其真理性、永恒性。在男女组合的家庭中,女人自然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当社会确认遭受家庭暴力是受害者,使用家庭暴力是犯罪时,社会已文明到男女平等的时代。1994年国际家庭年把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宣传主题。接着反家庭暴力又成为’95世妇会的热点话题,成为“行动纲领”关注的12个重点领域之一。中国有没有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作一粗浅探讨,旨在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建设温馨和睦家庭。
一、我国家庭暴力现状
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当家庭关系还没有破裂时往往具有私密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又为这种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线。因此要对家庭暴力精确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下面以几个区域性的调查和妇联系统信访收集的资料进行说明。这些区域性调查中首先留下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子,在暴露家庭不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多报忧少。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家庭暴力肯定比统计在纸上的多。有关调查统计: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举办了遵循概率抽样原则,采取整体抽样方法的大型婚姻质量调查。样本范围界定在北京市内8 个区,发放2400份问卷,回收合格问卷2118份,有效率达88.25%。 资料显示:夫打过妻的占21.3%;妻打过夫的占15.2%;吵架现象占81.8%。值得说明的是男女动武的质量有着量级不同的很大差异。妻给夫一耳光(或一拳)和夫给妻一耳光(或一拳)有质的区别。对这项调查的双变量分析表明,男人自己承认被妻子打过的概率大于女人承认自己被夫打过的概率。这说明女性中有些人隐瞒了被丈夫打的事实。
近几年来,上海市家庭暴力也呈上升趋势。1991年上海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当事人扬言或有一定行为的伤害、凶杀和自杀的达800多件。 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统计,1990年全市接待、受理家庭暴力事件3899 件, 其中发生在夫妻之间的2398件,占61.5%。从对向市妇联求救的348个受害妇女遭遇来看,她们中轻者被打得鼻青眼肿,身上多处肌肉挫伤;重者肾脏出血,耳膜穿孔,鼻梁骨折,肋骨断裂;还有个别的则是头皮拉掉,眼睛抠瞎或留下终身残疾。有一个被打妇女自己曾作过一个粗略统计,一年中被丈夫打过98次,其中有一星期内被丈夫用皮鞭抽打过3次的纪录。
中国妇女报“家庭暴力问题公众调查”显示有11.2%的女性曾经挨过丈夫的打,这与14.6%的男性承认打过妻子大体一致。不过有44.9%男性认为妻子挨打总有其自身原因。从中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为是受隐型观念支配的。全国妇联信访处1995年共收到要求保护妇女权益的信件128900件,接待此类来访1600人次。在这些数字中,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占三成左右。比起1994年增加了30多倍,尤其以山东、湖南、吉林、四川等地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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