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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认定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301

1、一般认定家庭暴力需要主张家庭暴力的一方负责举证,有证据就可以认定。

2、家庭暴力不一定是持续的,一次较为严重的暴力一样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根据婚姻法解释一: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可以认定。具体看你的证据情况和法院的具体认定了。

4、感情破裂,一般是参照婚姻法地三十二条第二款的5种情形进行掌握。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可以另行起诉,也可以一并起诉。根据人身赔偿解释和精神赔偿解释,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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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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