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同居 > 同居后分手子女该由谁来抚养?
同居后分手子女该由谁来抚养?
发表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388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同居后分手子女该由谁来抚养?”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结婚程序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