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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方面的法律规定
发表时间:2005-12-20 浏览次数:0
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的“包二奶”问题,今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遏制。婚姻法在第四条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法律责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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