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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生下一女 这场“婚姻”该如何结束?
发表时间:2012-08-05 浏览次数:242

咨询疑问

我和我对象已经举办过婚礼,但是没领结婚证,现在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女儿。因为两人脾气都不好,我对象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我做月子期间被打过两次。请问,现在我想离婚,该怎样做?

律师答复

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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