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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程序与时限
发表时间:2012-08-05 浏览次数:199

本文介绍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程序与时限,如何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补领结婚证的相关事项。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程序与时限

【办理机构】

民政局

【提交材料】

提交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发证

【办理程序】

一、补领婚姻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是在本结婚登记处办理的;补领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2、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坏;

3、当事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现仍维持该状况;

4、当事人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和查档证明(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并盖章)。婚姻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补领婚姻证的程序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审查合格、颁发婚姻证书办理时限 ; 证件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发证。

【收费标准】

【办理依据】

民政部门有关规定。

【相关表格】

1、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本人申请补领 (结婚证/离婚证),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

  性别:

 国籍: 中 国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首页地址):

对方姓名:

  性别:

 国籍: 中 国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首页地址):

本人与对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记处登记 (结婚/离婚)。本人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现因婚姻登记证 (遗失/损毁),申请补领。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监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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