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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司法解释
发表时间:2015-03-26 浏览次数:349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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