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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协议] 嫁妆属于婚前财产的范畴吗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嫁妆属于婚前财产的范畴吗? 海口律师 解答: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南律师 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2)约定的范围。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我和女朋友打算在结婚前打算制定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想咨询一下婚前财产协议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南阳律师 解答: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欲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主要包括哪些? 三门峡律师 解答: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文设置的前提是恋爱或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且所购置的房产产权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后分手的情形,不包括结婚领证的夫妻购买的房屋分割。 甲方购置房产,乙方给予小额资助,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以及增值部分,该房屋因登记在甲方名下因此属于甲方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漯河律师 解答: 结婚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交哪些费用? 濮阳律师 解答: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条例法定条件的结婚当事人只收取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同时,另据规定: 1、结婚证书分精装和简装两种,精装结婚证每对9元,简装结婚证每对2元。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要同时备有简装和精装两种证书,以供婚姻当事人自愿选择。 2、严禁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搭车”收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律师,你好,我不小心把结婚证弄丢了,该怎么办? 焦作律师 解答: 如果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并且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程序如下: 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可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条件] 结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结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鹤壁律师 解答: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咨询律师: 胡骅
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书?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一)、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提交《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咨询律师: 胡骅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新乡律师 解答: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未禁止精神病人结婚以及医学上未明确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坚持要求与精神病人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知应不应该登记以及如何向当事人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结婚是否一定要进行结婚登记? 洛阳律师 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提倡婚姻自由,那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 平顶山律师 解答: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的自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听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结婚条件,我想咨询一下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开封律师 解答: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不能结婚,那不同辈分的男女是否能结婚呢? 省直辖神农架林区律师 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6条所规定禁止结婚的是“直系血关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至于辈份不同的男女是否可以结婚,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辈份不同的男女双方如果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之旁系血亲,我国婚姻法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婚姻合意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潜江律师 解答: (一)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 (二)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结婚必须是双方自愿,那我想问一下婚姻合意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天门律师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结婚的同意权只能由当事人亲自行使。婚姻合意即满足婚姻成立的条件。 婚姻合意又称“结婚合意”或“成立婚姻的合意”。男女双方在结婚问题上意思表示一致。
咨询律师: 胡骅
[计划生育] 北京怎么办理准生证
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四、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五、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六、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七、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条件] 禁止结婚的血亲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禁止结婚的血亲有哪些? 仙桃律师 解答: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 我国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我听说有种说法叫结婚登记程序瑕疵,我想咨询一下结婚登记程序瑕疵是指什么? 随州律师 解答: (一)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 结婚登记时,尽管有些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但是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就进行了结婚登记,这样也是不行的。 (二)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 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咨询律师: 胡骅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1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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