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为娶娇妻签订\"卖身契\" 五年后离婚净身出户
本文为转载案例,该案例也为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法院判例
2010年01月14日 08:40 来源:扬子晚报
“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结婚后,我的房子车子存款都是你的……”5年前,家住南京白下区的单身爸爸赵军为俘获女友芳心做出这样的承诺,颇有古人一掷千金为红颜的豪气,和女友签订这份不平等的婚前协议。他本以为能白头到老,可以不分你我,谁知5年的光景就把爱情消耗殆尽。现在,妻子打定主意要离婚,赵军百般努力都没能挽救得了婚姻,更“杯具”的是,他还得被迫遵守那份协议,净身出户。
豪爽男签“卖身契”:“我的都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
跟江敏相识前,赵军有过一段短暂而幸福的婚姻。10年前,前妻不幸去世,留下尚未懂事的儿子浩浩跟赵军相依为命。前妻走后,赵军将全部精力放在工作和儿子身上,没有考虑感情的事,直到遇上江敏。
2005年,赵军认识了比她小4岁的江敏时,他已经是有房有车有存款的富翁了,两人很快建立恋爱关系。在江敏面前,赵军有点底气不足,毕竟自己有过婚史,还带着小孩。出于补偿心理,他对江敏特别好。
不久,两人谈及婚嫁。女人结婚前总会忐忑不安,江敏也不例外,她反复追问赵军,“你会不会变心?”“结婚后还会对我这么好吗?”赵军理解江敏的顾忌,为了证明自己是一心一意的,他承诺结婚后什么都给江敏。
2005年年底,两人领证结婚。婚前赵军签了一份财产协议,内容为:本人自愿将名下一套价值百余万的房屋无偿赠送给江敏;婚后添置的财产(如车辆、房屋、存款等)都归江敏所有;如果离开江敏,不得带走任何财物;江敏的婚前财产仍然归她个人所有。
“我的都是你的,你的却不是我的。”很明显,这是一份极不公平的协议,但赵军心甘情愿签了字。他是抱着白首到老的愿望结婚的,既然白首到老,还分什么彼此?
孩子引发矛盾:娇妻要过二人世界
没想到婚后不久,双方就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转自中国新闻网
赵军当了多年单身爸爸,做梦都想拥有完整的家。因此,蜜月刚过,他就向江敏提出,要把儿子浩浩从父母家接回来。
江敏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哪有刚嫁人就当妈的?赵军很意外:“你不是一直都挺喜欢浩浩吗?我爸妈年纪大了,照顾浩浩太吃力,而且浩浩也需要母爱……”他试图说服江敏,但江敏坚决不同意。
赵军火了。他之所以跟江敏结婚,一方面是喜欢她,另一方面是想给浩浩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想到江敏这样排斥浩浩。江敏也火了,她质问赵军到底是想娶个老婆,还是想给他儿子找个保姆。
之后,两人多次为浩浩的事吵架,赵军说服不了江敏,只好一次次地妥协。随着争吵次数的增加,感情不可避免出现了裂缝。
次子出生加剧矛盾:一人带一娃,分居
其实他们都挺想跟对方过下去,还不约而同地想到:也许有个孩子就好了。
婚后第三年,江敏顺利生下一名男婴,取名南南。南南出生后,江敏搬到娘家居住,赵军也跟了过去。这时的江敏浑身散发着母性光辉,赵军以为时机成熟了,再次提出接浩浩同住,谁知江敏仍然反对。双方好不容易修复的关系又闹僵了。
为了照顾浩浩,赵军搬回了原来的家。江敏对赵军搬出去的事耿耿于怀,坚决不让步,两人就此分居。
妻子起诉离婚 拿出协议要他放弃财产
2008年底,江敏提出离婚,赵军坚决不同意,法官认为双方关系尚未恶化,判决不离。之后,两人关系没有任何改善。2009年夏天的一次争吵中,赵军动手打了江敏,致使双方关系彻底恶化。江敏再次起诉到南京白下区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同时要求赵军履行婚前协议,放弃所有财产。
“我一时不理智,打伤了江敏,都是我的错,我愿意道歉,也愿意赔偿,希望江敏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们原来很好,因为争吵伤害了感情,还是有和好可能的。”开庭时,赵军一脸真诚地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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