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嘱 > 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能否继承?
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能否继承?
发表时间:2014-05-04 浏览次数:311

公民在民事诉讼正在进行的过程中死亡,其继承人能否继承其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也就是继承人能否继承其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一般说来,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作了明确规定,只要死亡的一方当事人的继承人表明要求参加诉讼,就可以取代原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继续进行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应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同时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继续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续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这更加清楚地表明了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但并非所有的民事诉讼法律地位都可以继承,能继承的必须是双方争议的标的是可以继承的。如双方争议的是金钱、房产等,继承人可以继续进行诉讼。若双方争议的标的是专属于被继承人的,如争议的是关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是否维持,则这些关系会随当事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对此类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可能继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能否继承?”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