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嘱 >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
发表时间:2013-07-18 浏览次数:447

口头遗嘱

来访咨询:“我小时候是在姥爷家里长大的,所以姥爷特别的疼我。我13岁那年,姥爷去世了。后来我听家里的姑姑、叔叔和邻居们说,我姥爷没走的时候就跟我爸爸妈妈说,他走了就把他的老宅子给我,而且我爸爸妈妈也承认有这样的事情。但是,现在我爸爸妈妈却把我姥爷留给我的老宅子给了我哥哥,我哥哥把老房子拆了盖上了新房子。律师,您说我现在怎么办?”

律师解答:“你姥爷有没有留下什么书面的材料,能说明他要把老宅子给你的?如果你姥爷只是口头上说把老宅子作为遗产给你的话,那你就没有办法得到老宅子。因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当时你姥爷虽然表达了想把老宅子给你的意思,但是因为不是在危急的情况下,并且说完这个想法后也没有立书面料说要把老宅子给你。所以虽然老爷子又这样的意愿,但是老爷子的几句话不能成为有效的遗嘱,那么你就没有得到老宅子的权利。所以提醒你,在你以后的生活中,为了避免麻烦,立遗嘱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口头遗嘱”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2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