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嘱 > 遗嘱必须要有证明人签字才有效吗?
遗嘱必须要有证明人签字才有效吗?
发表时间:2012-09-20 浏览次数:172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咨询:

亲笔自书遗嘱是否必须要有证明人签字才有法律效力?

律咖网律师解答:

如果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是有效的,不需要见证人。

相关法律知识: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遗嘱必须要有证明人签字才有效吗?”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5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