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亲去世,房屋产权是父亲的名字。想过户到我名下,母亲也同意,属合法继承。但听说要先去公证处公证,好象公证费要交房屋价格的百分之三!想请问这方面的专家,遗产继承必须要交这笔公证费吗?或者有没其他办法不用交这么多钱的?听说房交会期间二手房免交营业税, 可不可以以我的名义购买这套房屋?请专家解释一下我这种情况符合吗?如果符合所需的费用和手续还有哪些?
一、公证的问题
首先,公证的作用是对某些事实进行公证,不是说公证就能确定你的继承权。说白了,就是公证只能证明你是你父亲的子女,但能不能继承得看法律。
其次,对于继承权,法律规定子女、配偶、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地位都是相等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你母亲、爷爷奶奶都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可以由你一人继承,而且必须拿出这方面的证明,比如你母亲和爷爷奶奶的书面申明。出具不了的时候,才需要找公证处进行公证。能够出具证明的时候,不需要找公证处。
二、过户的问题
你的情况是继承而不是交易,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遗产税还不完善。法律规定的是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房产继承是不征遗产税的。但这里的价值评估就可以想想办法了。
三、所以你需要做的事
1、找到你母亲、爷爷奶奶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的证明。如果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但没有去世的证明,就得去办公证。各地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不大一样,而且有熟人的话,可以还价甚至不收费。
2、带上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等材料,还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先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这里面可能会需要重新对房产进行测绘。也是有熟人就可以还价的。这方面的价钱不好说,几包烟到几千块都有可能。
3、再带上所有材料,去房产局重新办理房产证。这方面的价钱也不好说,房子不是很贵的话,几百块就可以搞定。
另外,不建议你走交易的路线,这条路线也是没有办法绕过第2步和第3步的,而且会严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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