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嘱 > 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发表时间:2012-08-22 浏览次数:368

 继承人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2、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

3、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地的医院出具,具经台湾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4、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记名股票等。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范围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6、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7、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1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