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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子女的继承权是否有影响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344

1、离婚对子女的继承权是否有影响?

问:老公与前妻离婚时,女儿判给前妻抚养,老公每月给抚养费,他们原来住的房子归前妻。老公离婚后贷款买了房子,房产证是老公的。后来我跟老公结婚,共同还贷,现在准备要孩子。我想知道,我们现在的房子,他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你们现在的房子是你老公在与你结婚前购买并在婚前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为你老公的名字,你们现在虽然在共同还贷,但从法律角度讲该房还是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他与他前妻的孩子当然享有继承权了。

2、非婚同居是否具有扶养义务?

问:我于1997年按农村习俗和丈夫举行婚礼,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两年前我得了肾病,失去劳动能力。今年3月,他提出解除同居关系,从此对我不管不顾。请问我能要求他承担扶养义务吗?

答:你与“丈夫”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属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的“丈夫”对你没有扶养义务,你不能要求他承担扶养义务。

3、孩子亲生母亲死亡,继父可否要求亲生父亲领回孩子?

问:去年12月底,我老婆因病去世。我和她都是再婚的,她带有一女儿过来,现在老婆死了,我可以要求继女的亲生父亲把她领回去抚养吗?

答:你可以要求你继女的亲生父亲把她领回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所产生的一种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一旦姻亲关系解体,原则上应由生父母承担对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4、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问:我是江苏的一名大二学生。自2006年我满18岁后,我爸爸就停止支付我的抚养费了。请问,我可以上法院告他,要求他给我抚养费吗?

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及不能独立成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你不属于此列。所以,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5、声明断绝父子关系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我和老公协议离婚,我想问在离婚协议中可否注明儿子与他断绝父子关系?

答:生父母对生子女是基于血缘关系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天生的,是不能解除的。所以,即使你在离婚协议中注明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

6、单位聚餐。发票中奖归谁所有?

问:我在一家公司担任会计。单位聚餐,餐厅出具的发票由我保管。结果一些发票在开奖时居然中奖了。请问,中奖的奖金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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