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纠纷举证指南
发表时间: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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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公民以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时候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发生遗赠继承纠纷以后,当事人除了需要提交继承纠纷中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的证据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
合法有效地遗嘱存在是获得遗赠的前提条件,所以发生争议以后,一定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想推翻既有的遗嘱的话,必须提交能够证明该遗嘱不合法的证据,比如该遗嘱经过了篡改或者是伪造的。
2、表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而做出的证据
《》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围绕遗赠发生纠纷以后,受遗赠人必须证明自己是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就表示接受遗赠,否则,如果没有在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就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而无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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