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产 > 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一方能否继承另方的遗产
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一方能否继承另方的遗产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152

案例:孙某与其妻李某离婚时,人民法院将其自有的一间房屋判归李某所有。孙某离婚后,离开农村到某城市工作。后来,二人均未再婚,也没收养子女。现在,李某已病故,因无继承人,归其所有的一间房屋,便被村民委员会收归公有。已退休回农村老农的孙某,得知此消息后,便要求继承其原妻李某的房屋,问可不可以继承原妻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另一方有继承权。孙某和原妻已离婚,从那时起,他们 之间就不存在夫妻关系了。因离婚而终止了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当然相互间就不再存在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了。据上面所说,孙某原来的这间房子,原先是孙某所有,但在离婚时,法院已明确将此房判归女方所有,即这房屋的所有权已改变为李某所有,不再属于孙某了。既然这间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孙某的,孙某与原妻又没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此,孙某就无权再过问,也无权继承原妻的遗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一方能否继承另方的遗产”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9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